漳州出台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防范疫情八条措施

闽南日报   2020-02-21 07:52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生活垃圾处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粪污治理、公厕卫生保洁、个人及家庭安全防护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全面筑牢农村疫情防控防线。

  根据《措施》,全市各地要及时清扫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焚烧生活垃圾,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杜绝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直排,做到村内塘沟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要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农民自养的家禽要集中关养并及时清扫粪污,避免人直接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防止病毒传播,严禁将病死畜禽直接丢弃塘沟。

  同时,各地要落实农村公厕“一长两员”制度,将农村厕所纳入村庄保洁范围,增加保洁频次和消毒次数,加大生活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运输车辆、转运站、垃圾处置厂消杀频次,每日不少于两次。

  此外,我市还通过发布倡议书、印制《漳州市农村保洁员管理暂行办法》、录制普通话、闽南语“双语“宣传音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各种病媒生物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并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开展“除尘”行动,引导群众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由室内清扫向屋外保洁延伸,积极参与到村庄清洁行动中来。(记者 蔡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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