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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公办普高分三批录取 一中三中按1∶1切线

2011-07-15 01: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全市中考考生普高志愿填报也同时进行。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1年漳州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一中,第二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三中,第三批录取学校为漳州二中、漳州八中、漳州五中、芗城中学。

  7月14日~16日,市直考生在毕业学校参加填报公办普高和中职学校志愿(不含面向全市招生民办学校)。考生须将志愿表复印留底一式两份(兼报中职的考生须填两表),考生和学校各一份;16日傍晚6点之后,市直考生不得更改志愿;17日下午,各市直学校将组织考生对本人普高和中职学校志愿录入情况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第二批次录取之后,由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进行招生录取,然后再进行第三批学校录取。

漳州一中

  7月19日~20日,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先后招收录取市直考生。

  漳州一中招生按先统招、后定向、再择校的办法,均以1:1比例切线,依照投档总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的办法录取。

  统招生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成绩达到5A4B及以上;在达到上述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定向生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成绩达到5A4B及以上;在达到上述两个条件前提下,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60分内,依照投档总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校、逐校降分录取。

  择校生录取条件: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成绩均达到2A7B及以上;在达到上述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含照顾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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