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各小区门口须设体温检测点 超37.2度需上报

闽南日报   2020-02-02 09:01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俞映云 通讯员 吴维)记者获悉,为做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芗城区城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1月31日起,芗城各小区门口须设立体温检测点,外来人员在进入小区前要进行体温检测,若发现体温超过37.2度需及时上报社区居(村)委会。

  《通知》规定,要加强小区公共区域的消杀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对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备设施及人员出入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扫、清洗和消毒工作,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小区内的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发现近期出入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返漳人员和车辆、或有发热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上报社区居(村)委会。做好对企业内部的物业从业人员及亲友近期出入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返漳、有发热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摸底排查和上报。对小区楼顶或其他公共区域擅自饲养鸡鸭等家禽家兽、野生动物的进行清理,对于不听劝阻、制止的业主,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在生活垃圾桶边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明确标识、套上垃圾袋),强化废弃口罩的处置,统一销毁,不得乱丢弃,严禁违规回收使用。

  同时《通知》里还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防控疫情开展情况应当全程拍照、记录并向广大业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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