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民办中小学严禁提前招生 否则给予处罚

海峡导报   2020-01-19 08:37

  “严禁全市各民办中小学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校考等任何方式提前招生。”这是导报记者17日从漳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规范2020年民办中小学招生的告知函》中获悉的。

  该告知函提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现省教育厅和漳州市教育局正在制定落实中小学同步招生文件和具体实施细则。待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决定全市落实公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政策之后,全市各公民办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

  在漳州市招委会研究决定全市落实公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政策,并公布之前,严禁全市各民办中小学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校考等任何方式提前招生。如果提前以任何方式招生,均属于非法、违规招生,将不给予建立学籍,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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