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二维码门牌 漳州一户主被罚

闽南网   2019-12-11 11:10

  闽南网12月1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为进一步提高“智慧房屋”的知晓率,提高群众对“智慧房屋”应用的认知度和使用率,龙文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多次深入辖区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智慧房屋”应用推广。

  近日,朝阳派出所民警在朝阳镇打山村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时,发现打山村一房屋的门牌遭到严重损坏。民警经过调查,户主何其承认此前出租房屋已安装二维码门牌,在进行户室牌安装时,没有意识到门牌的重要性,擅自损坏了地址二维码门牌,损坏后已无法使用。

  办案民警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随后,民警依法对何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法对其警告并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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