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车距 漳州一的士追尾电动车

闽南网   2019-10-11 15:31

  闽南网10月1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吴培煌 文/图)10月7日晚上9时许,在漳州市区龙江路与水仙大街调头区发生一起事故,一辆的士行车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在前车及时避让了路面上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后,紧跟其后的的士车却由于躲闪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车上乘员受伤。所幸交警及时发现,协助将伤者送医救治。

  据介绍,当晚9时10分,龙文交警勤务一中队巡逻到事发区时,发现一辆的士停在道路中打着双闪灯,一辆电动车横在的士车前。 “有碰撞事故!”巡逻交警马上下车查看情况,发现的士的挡风玻璃已经撞出蛛网裂纹,车头也有轻微变形,而电动车上的乘员也受伤了,正坐在路旁。交警一边指挥交通,一边保护现场,在救护车赶到后,立即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扶上了救护车,前往医院接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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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了解到,的士司机郎某,来自四川,当晚8时20分左右,他驾车沿龙文区龙江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碧湖公园路段时,由于未保持安全距离,躲闪不及碰撞到正前方同车道行驶的电动车,导致双方车辆受损,造成驾驶员蔡某、乘员蔡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经办交警介绍,郎某行车过程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行车过程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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