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文出台《实施意见》安置保障“双困户”

福建日报   2019-07-01 08:42

  近日,《龙文区征迁“双困户”安置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出台,符合条件的“双困户”可以申请最低安置保障。

  据悉,实施意见所称的征迁“双困户”是指长期居住龙文区且具有该区常住户口(直系家庭成员)中等偏下收入和住房困难的被征迁户。家庭人口3人以下的(含3人)和4人以上的(含4人),安置保障面积原则上分别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不补差价。(杨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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