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出台62条实施意见 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闽南网   2019-03-20 11:30

  闽南网3月2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近日,漳州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在开发区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

  该《意见》融合了此前厦门、漳州、莆田等地方出台的政策,又进一步强调了影视、创新创业等方面特色,包括深化经贸合作、促进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实习学习就业创业以及台胞居住生活四大方面共62条,以依托开发区良好山海资源,形成产业聚集,促进漳州开发区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其中,深化经贸合作方面共提出了26条意见,主要涉及产业、土地、金融等方面;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共提出了8条意见,主要涉及文化、影视、文创、对台交流等方面;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方面共提出了16条意见,主要涉及台胞教育、实习研习、对台合作办学、青年创业就业等方面;在关于居住生活方面本方面共提出了12条意见,主要涉及台胞住房、就医、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

  据悉,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漳州开发区台资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内需市场,助推台资企业在大陆扎根发展,有利于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黄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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