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AI+交通管理系统 2月1日起处罚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闽南网   2019-01-30 16:24

  闽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罗晓晖)2018年12月12日,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与延安北路路口,投入使用漳州AI+交通管理系统,现已实现全天候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对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查处,并于2月1日起正式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对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罚。

  目前,漳州AI+交通管理系统可以发现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未悬挂号牌,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非机动车闯红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普通摩托车载人超员,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闯红灯,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等违法行为。而接下来,系统将逐步扩展到渣土车、机动车“失驾”驾驶员、交通事故“顶包”、驾驶员闯红灯、超速、未系安全带等各个方面违法的识别抓拍查处,并将该系统推广应用到漳州全市主要路口、路段,实现对漳州重点人、重点车的精准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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