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月28日至1月31日全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闽南日报   2019-01-29 09:09

­  记者从市防火办获悉,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1月28日至1月31日我市大部分地区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全市多地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

­  春节将至,部分地区有祭祀扫墓习俗,进山入林人员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我市决定从1月28日至1月31日在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反通告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同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广大群众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灭火,并拨打2024206或12119报警,以便有关部门组织扑救。(记者 蔡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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