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帮人中转买卖大麻 赚取中间差价获刑

闽南网   2019-01-21 17:37

  闽南网1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张炜 通讯员 黄从余 王小雅 )95后小伙利用与贩卖毒品的人认识的便利,帮人中转买卖大麻叶两次,共15克,从中赚取差价,近日,经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8年3月1日,漳州芗城人赖某隽从手机支付宝收到林某转给他购买5克大麻叶毒品(俗称“大麻”)人民币700元,同日用手机支付宝转给张某(另案处理)人民币450元,后由张某交给“赵波”安排从哈尔滨通过快递邮寄5克大麻叶毒品(俗称“大麻”)给林某,赖某隽非法获利250元。

  2018年6月25日,被告人赖某隽从手机微信上收到长泰人徐某转给他购买10克大麻叶毒品(俗称“大麻”)人民币1200元,同日用手机支付宝转给张某(另案处理)人民币1000元,后由张某交给“勇哥”安排从广州通过快递邮寄10克大麻叶毒品(俗称“大麻”)给长泰人徐某,赖某隽非法获利200元。

  2018年7月20日,赖某隽在家中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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