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 漳州住房公积金可全市“通办”

闽南网   2018-12-29 16:01

  闽南网12月2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今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9年l月1日起,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全市“通办”!

  据悉,为提高服务效率,方便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市“通办”。自2019年1月1日起,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按“就近原则”,在漳州市辖区内选择任一住房公积金营业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材料由办理窗口所在科室或管理部收档,账务仍由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财务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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