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南湖推行“湖长制”管理 落实管理责任

闽南网   2018-12-17 11:58

  闽南网12月1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陈群 文/图)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从漳州高新区获悉,近日,为确保南湖水清岸绿,漳州高新区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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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长

  据悉,该《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把南湖等水域纳入管理范畴,确保全面实施湖长制,实现湖长制与河长制的有机衔接、无缝融合。建立健全河湖长组织体系,负责领导河湖长制工作。明确湖长职责、整治目标,并在南山文化生态园内设置湖长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邀请市民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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