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提至342元/人·月

海峡导报   2018-12-08 10:03

­  导报记者昨日从芗城区政府获悉,经芗城区政府研究同意,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留资金,筹集安置补助费等标准并适时建立个账。

­  其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1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42元。该标准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记者 赖雅红)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漳州台商区党工委一季度工作会暨九龙江流域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开展“书香润童心 兴业伴
  • 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成功为听障客户追回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