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两个PPP项目各获5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闽南日报 2018-11-12 09:11
记者获悉,财政部金融司近日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我省32个PPP项目共获得以奖代补资金16930万元。其中,我市两个PPP项目各获500万元奖补资金,分别为:长泰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A段新建道路、平宁路道路改造和城区防洪及污水截流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据了解,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面向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和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其中,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记者 吴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