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委员 黄志丽当选

闽南日报   2018-11-04 12:12

­  11月1日,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巷口人民法庭庭长,芗城区妇联副主席(兼)黄志丽,全票当选执委会委员。

­  “当选全国妇联执委不仅仅是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一定会铭记党中央和全国妇联的勉励和重托,珍惜妇女代表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珍惜妇女事业提供的机遇和舞台,为妇女群众做更多更好的维权服务工作。”新当选执委会委员后,黄志丽深感责任重大,她表示,今后将从三个方面努力,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用务实作风、真情奉献赢得妇女群众的信任。二是发挥职业与执委优势,做好妇女群众服务工作的同时做好建言献策的工作。三是要以维护权益为根本,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添砖加瓦。(记者 陈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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