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为每人220元/年

闽南网   2018-09-25 16:54

  闽南网9月2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年.人。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490元/年.人(具体按上级通知为准),由各级政府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和上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m.mnw.cn)记者获悉,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8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或补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自缴交款项之日起待遇等待期为5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交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仍按往年做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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