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骗取补偿补助款项 漳州这2名村干部被处分

海峡导报   2018-09-13 09:30

­  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  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间,南靖县东坂村党支部副书记杨东松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某企业项目在东坂村征地测算、补偿款管理发放的职务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2.001万元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杨东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如数收缴。

­  2013年,华安县马坑乡文华村党支部委员、时任文华村村委会委员李金华利用职便,将他人在文华村种植的118.8亩花卉苗木,以其个人名义申报花卉苗木种植补助款3.564万元。2014年底至2015年8月,李金华将上述款项中的0.7万元陆续支付给种植户陈某坤等人,余款2.864万元用于建设自家新房。李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如数收缴。 (记者 林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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