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警权威解答|这15个问题关系每位司机

闽南网   2018-08-27 18:43

  闽南网8月2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漳州籍车辆在外地交通监控违法,能否在漳州市处理?免提交医院体检证明,是不是群众办理驾驶证业务再也不用跑医院体检了……今(27)日下午,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下简称漳州交警)举行交管“放管服”改革记者座谈会,对涉及车管、驾考、事故、秩序等四方面的改革工作的举措和进展进行了权威解读与答疑。具体如下:

一、秩序管理部分

  (一)问:由于车辆的急剧增多,老百姓处理交通违法的需求不断增大,因此个别违法处理窗口出现一定程度排长队等候处理交通违法的情况,请问贵支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对于解决老百姓处理交通违法排长队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我们之前也已采取增设窗口、增加人员、简化手续等措施,但个别违法处理窗口受客观条件限制,排长队现情况尚未根本改善。今年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在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我们大胆拓展思路,多措并举,采取以下几条硬措施:

  1.简化处理流程。一是老百姓凭本人身份证明或驾驶证原件一证即可处理其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二是老百姓凭行驶证和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适用简易程序、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认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三是老百姓凭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即可处理现场交通违法。

  2.拓展网上网下均可处理违法的通道。其中,网上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即可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且可直接在线上缴交交通违法罚款,网下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线下办理交通违法罚款代收业务。

  我们相信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将切实有效改善交通违法处理“排长队”问题。

  (二)问:外地的交通监控违法能否在漳州市处理?

  答:目前,根据交通违法处理的有关规定,福建省内的所有车辆在本省(高速公路除外)道路发生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均可在省内任一交通违法受理窗口(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受理窗口除外)处理,通俗点说,也就是省内地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不能处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违法,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不能处理除高速公路之外发生的违法。9月1日后,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实现省内道路(包括高速)发生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均可在省内任一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处理。

  车籍地为漳州市的机动车在全国各地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也均可在本市任一交通违法受理窗口处理。

  另外,车主也可在已注册的“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本人名下车辆的所有交通技术监控违法。

二、事故处理部分

  (三)问:如何提高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水平?

  答: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而且容易引发二次事故,当事人希望提高效率、尽快处理。为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公安部积极会同中国保监会推行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全面推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一站式”处理等工作模式,推行轻微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对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拍照固定证据后快速撤除现场,并通过手机APP或者微信公众平台上传事故信息,在线自行协商处理或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在线定责。为进一步方便驾驶人快速、高效办理事故理赔,公安交管部门正积极推动与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创新,充分运用社会力量,不断完善事故处理理赔运行机制,持续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理效率和理赔服务水平。一是推行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通过与保险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集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为一体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机构、跨层级的保险和事故信息实时查询共享,实现事故车辆财产损失在线定损、在线理赔,将理赔环节由“线下”升级为“线上”,打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事故车辆勘验、定损和理赔上的优势,实行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模式、参与事故快处快赔,通过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交警带领与单独巡查相结合、徒步巡逻与摩托车巡逻相结合等方式,织密巡控网络,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并借助“交管12123”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系统和保险理赔软件,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理赔、快速撤离现场,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反应能力,提升事故处理效率,有效防范和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

  (四)问: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如何发挥作用?

  答:为公正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017年10月,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部署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搭建“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对于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互联网将人民法院、公安交管、司法行政部门以及调解、保险、社保、鉴定机构等有关职能单位的信息联通共享,为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在线损害赔偿调解、赔偿计算和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司法确认、法院诉讼等服务,以有效分流诉案,提高调解和诉讼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改革,公安交管将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解决损害赔偿纠纷的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定损理赔中的专业优势,推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对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的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推行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环节全面引入保险行业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广泛建立以保险从业者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在公安交管部门办案场所设置专门的人民调解室、巡回人民调解室等形式,由保险行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多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职能,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分流化解,节约司法和行政资源,提高调解效率。

三、机动车管理部分

  (五)问:请介绍一下这次交管“放管服”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意引领、问题导向,坚持简政放权、放管并重,全面推行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缩短等候时长、减轻群众负担,构建快捷便利、公平普惠的交通管理服务体系。

  主要有四大方面20项改革新举措。第一,改革窗口服务,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逐步免予提交。简单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持本人身份证一证可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第二,深化“互联网+”,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第三,推进延伸下放,实现“就近办、便捷办”。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推广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等代办车辆登记,推行邮政网点代办交管业务,向农村地区延伸下放车驾管业务,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第四,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依法办、规范办”。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推行智慧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交管服务规范化水平。

  (六)问:请介绍一下窗口服务“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具体内容?

  答:目前,办理交管业务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填写纸质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办理车辆业务还需要群众花钱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材料多、环节多,群众往往不太熟悉、不便操作,也滋生了一些非法中介,扰乱办公秩序和服务环境。

  此次改革着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办理交管业务的证明凭证,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免申请资料,方便群众更简便、更高效、更快捷办理交管业务。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由高拍仪扫描留存电子文件;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由车管所免费复印。免填表——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免拓印——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转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免提交——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部门的证明凭证,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逐步取消提交纸质证明凭证。

  (七)问:此次改革提出了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请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答:“一证即办”:即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如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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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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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

  (八)问:请问这次改革如何实现交管业务“一窗通办”?

  答:目前,办理车驾管业务,一般需要经过受理、审核、缴费、发证等多个环节和岗位,特别是缴费往往由财政部门单设窗口,群众需要到不同窗口多次排队、多次往返,程序较为繁琐,耗费时间较长。

  此次改革,整体上本着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变群众往返为内部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传输,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业务办理一窗式。整合业务窗口,实行所有业务窗口可以办理全项车驾管业务,实现群众到任一窗口即来即办。积极协商财政、银行等部门,推行缴费支付电子化,由原来至少3次排队,变为“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车辆登记通道式。机动车登记涉及资料审核、车辆查验、照相、缴费、制牌、制证等环节,群众经常多头跑、多排队,是车驾管业务办理的难点堵点。此次改革实行机动车“通道式”查验,推行受理、审核、查验、照相等通道式、流水化作业,群众只要按照标志和地面标线所指行进,实现只排一次队即可完成验车。同时,推行PDA终端查验车辆,查验结果信息化传送,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服务导办标准式。交管服务场所全部公示业务办理标准化流程图表,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提供清晰指引,并提供免费导办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此项工作涉及到协调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需要一定的准备实施时间。

  (九)问:机动车检验方面有哪些新的便利举措?

  答:2014年公安部会同原质检总局推行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推出新车六年免检、省内异地检车、放宽检验机构许可等系列改革措施,有效破解了检车难、排队长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人员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进一步放宽异地检车政策,优化车检服务措施,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一是全面实现跨省异地检车。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二是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三是提高发放检验标志效率。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候。对抽查监督发现违规检验问题的,一律依法追究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十)问: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加强监管?

  答: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监管机制,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起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二是加强智慧监管,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加强系统安全保障,防范系统安全风险,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四、驾驶人管理部分

  (十一)问:免提交医院体检证明,是不是群众办理驾驶证业务再也不用跑医院体检了?

  答:不是的。这里的免提交是指群众到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后,医院将体检信息上传后,在公安网就可以联网核查申请人的体检信息,无需群众携带纸质凭证。所以办理驾驶证业务时需要到医院体检的项目还是必须要去的。如果医院无法上传的话,申请人就必须携带体检单办理。

  (十二)问:“一证办”要怎么理解?

  答:“一证办”是指有18类车驾管业务只需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就可以办理,其中有12项是属于驾管业务。分别是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申请恢复驾驶资格、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审验、驾驶证延期换证、驾驶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以及申请参加违法记分满分考试。

  (十三)问:请问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适用的驾驶人有哪些?建设网络学习平台的目的、作用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答:满分教育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审验教育是指持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传统的教育模式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有的教育场地远离市区,驾驶人特别是在外地工作的驾驶人接受教育不方便;有的教学能力欠缺,警力不足,教育效果不佳,监管存在漏洞。

  为积极适应“互联网+”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进一步严格重点驾驶人教育管理,切实提升信息惠民水平,2017年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研发了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平台。自2017年底,公安部交管局先后在江苏淮安、无锡,河北石家庄等地开展了网络学习平台试点工作,基本实现了由传统教育模式向新的互联网教育模式的过渡,社会各界反响较好。截止目前,已有5.8万人申请满分、审验教育,5.3万人完成满分、审验教育。下一步,公安部交管局将积极践行“互联网+交通管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应用,并同步开发手机APP版网络学习平台,不断创新重点驾驶人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问: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随着人流、车流、物流大增长、大发展,群众异地生活、学习、工作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异地申请驾驶证需求持续旺盛。此前,公安部已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申领,但群众仍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社会群众希望能进一步放宽条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民意导向、需求导向,在完善升级信息系统基础上,逐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条件,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通考”。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通考”。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以上措施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

  (十五)问:下放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业务这块,支队有什么举措吗?

  答:小型汽车驾驶人常山考试场已经在筹建当中,建设完成后,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地的考生可就近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并且预约等待时间也会进一步缩减,极大的便利群众考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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