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车牌套上租来的车行窃 男子作案被抓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闽南日报   2018-07-21 08:18

­  台海网7月21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先盗窃车牌,然后套上租来的车,再出车行窃,专门偷盗豪车内物品,自认为如此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第二次作案当天就被抓获。

­  因盗窃罪刑满释放的龙海榜山人郑某敏,终日无所事事,吸毒成瘾,便想着偷东西来换点钱。之后,他想了一个自以为得意的歪招,先通过朋友向租车行租了一部小轿车,而后于2018年1月1日到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附近,窃取了路边停车位一辆小车的车牌,并将车牌套换在租来的小轿车上。1月5日13时许,郑某敏驾驶该套牌车进入龙海市榜山镇美一城地下停车场,撬开一辆保时捷卡宴后车窗,盗走车内的葡萄酒及品牌香烟,价值1976元。三天后,郑某敏又用同样的方法,到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明发商业广场停车场,下手一辆宝马车,盗走车内的18盒片仔癀牌面膜,价值2124元。令郑某敏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就被警方抓获归案。警方查明,郑某敏在2017年12月29日还盗窃一部小轿车车牌的事实。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敏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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