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自称有遗漏罪 遭狱友举报被加刑
2011-07-05 01:3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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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王某因盗窃罪获刑11年,在监室称自己还有犯科没被追究,被同监室人员举报后,被拉回漳州重新审理。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加上此前的11年;刑期总和为17年9个月,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去年5月10日,王某因在长泰县、连城县等地盗窃他人财物,获刑11年。当年7月13日,王某被送到龙岩监狱服刑。王某在监室中与室友闲聊中,自称还有偷东西没被追究,结果被室友举报。经查证,2004年3月1日,王某伙同他人,偷走芗城区某鞋厂59捆总价值255100元的牛皮。2天后,王某落网,次日凌晨,王某趁看管人员不备,挣脱手铐逃走。(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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