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共享电动车 平和县两名男子被警方拘留

闽南日报   2018-06-14 10:12

­  6月7日,一则两名男子在平和县小溪镇平和大桥路段故意损坏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平和警方随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当日便将两名违法嫌疑人黄某杰、朱某坤抓获。

­  经查,7日凌晨3时许,朱某坤与黄某杰饮酒后步行至平和县小溪镇平和大桥路段时,见路旁停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交纳押金使用时,朱某坤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无法骑行并发出报警提示。两人恼羞成怒,为发泄不满情绪,朱某坤将所骑行的电动车抬起扔到马路边。过程中,黄某杰用手机拍摄视频进行辱骂发泄,并将该段视频发布微信朋友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朱某坤与黄某杰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被平和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两人对自己冲动的错误行为深深自责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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