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商擅自将积分兑换流量 龙海一用户索讨“选择权”

闽南日报   2018-05-16 09:12

­  营运商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将手机消费积分兑换流量包。5月14日,在龙海市12315投诉台执法人员的帮助下,高先生遇上的烦心事得到解决。

­  5月12日,高先生发现自己手机消费积分没了,经过查询,发现积分被营运商兑换流量包。高先生认为,流量包对自己没有什么用处,应当兑换话费才有应用价值,于是向营运商提出要求,取消积分兑换流量包,返还积分,却遭到拒绝。

­  龙海市12315投诉台接诉后,执法人员经调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营运商在事先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消费积分兑换流量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调解,营运商向高先生道歉,并取消积分兑换流量包,返还积分333分。(郑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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