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现女友另结新欢 盗窃女友财物泄愤
海峡导报 2018-04-27 09:45
4月27日讯 发现女友另有其他男友,心怀不满,遂产生报复女友的念头,入室盗窃女友财物,岂料触犯了法律,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经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因犯盗窃罪被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14日10时许,林某趁女友林某华外出之际,用事先偷来的钥匙打开林某华家的房门,将其家里的一台黑色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2108元)及两个钱包盗走。
案发后,林某已将赃款、赃物归还给林某华,并取得其谅解。(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韩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