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最高可奖励10万元
漳州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
奖 励 通 告
为鼓励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抓获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法
人民群众向市县两级“扫黑办”、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其他部门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的,给予奖励。举报形式可以是信件、电话、网络、当面举报等。
二、奖励标准
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1.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人民币5万-10万元。
2.属于恶势力团伙的,奖励人民币1万-5万元。
3.属于涉黑恶骨干人员、首要分子以及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3万元。
4.属于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最高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上述奖励,经漳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奖励标准核定并发放。
三、举报方式
1、漳州市扫黑办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
举报电话:2968118;
邮编:363000;
举报邮箱:zzshceb@126.com。
2、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或0596-2622901;
地址: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瑞京路203号);
邮编:363000;
举报邮箱:zzsjxzzd@163.com。
四、有关要求
相关单位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等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解释权
本通告由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生效期限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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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部部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