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蓝田镇龙昌路长福路周边禁止摆摊 摊点统一到指定地点经营

东南网   2018-03-21 15:51

­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市容市貌的管理,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于3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龙昌路、长福路及周边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

­  通告如下:从2018年3月13 日开始,一律禁止在龙昌路、长福路及周边摆摊设点,所有摊点必须就近进入周边的农贸市场。龙昌路、长福路的夜市摊点应统一到指定地点(蓝田综合大市场)经营。违反规定的由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依法取缔。

­  据了解,蓝田综合大市场是全市最大的社区菜市场,于3月2日正式,占地总面积22亩的蓝田综合大市场,经营用地有10亩,绿化和停车用地12亩,单单市场面积就有3500平方米,目前市场内的56个店铺和332个摊位已经入驻超八成,外围的有57个店面,辐射10个社区5万社区群众。(通讯员 张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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