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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不召回 每天工作不超8小时

2011-06-30 02:4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院长称,学校没有私扣实习报酬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反映每天实习工作12小时一事,经不少网站转载后,引起网友热议。昨日,针对学生的反映以及网友热议的焦点,该院院长黄振杰约见本报记者,一一进行回复,称他们已跟晋江的工厂协调一致,工厂将严格遵守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

  黄振杰代表校方申明,学生校外实习主要包括校外生产实习和校外毕业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必须完成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他特别强调,校方与实习企业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希望社会不要产生误会。

  另外,针对学生关注的毕业证与专业实践课之间的关系,黄振杰称,完成培养方案的全部教学环节,方可取得毕业证书是基本常识,而专业实习是培养方案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个别网站称“学生实习每天12小时 否则不给毕业”是偷换概念。

焦点1 实习时间

院长:没同意过工厂延长工作时间

  黄振杰说,实习企业都是校企合作单位,他们都是资质比较好的企业。国家非常重视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里面明确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这也是对高职院校办学的指导性意见,也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考核指标范围。

  据他了解,第一批学生并没有出现加班问题,第二批学生到企业的第二天,就有向学校反馈,称被工厂安排到一个工作时间较长的车间,当天学院专业负责人马上与厂方沟通,并且第二天由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负责人等3人组成的工作组,赶往晋江进行现场协调,“我们没同意过工厂延长实习工作时间,一直强调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工厂一个车间实行未经我方同意的7:30~19:00工作时间(包含两小时用餐时间),是企业跟学生单方面协商的”,学院目前已与工厂协调一致,工厂将严格遵守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这批学生的实习时间为1个月,学院也不会为此将学生召回。

  对于学生反映的是在实习食品生产的投料环节,黄振杰称,这批学生是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本次实习主要内容是食品(果冻)生产工艺,投料是食品生产工艺主要流程之一,学生有必要熟悉。

焦点2  报酬低

院长:学校没有私扣实习报酬

  在网友的声音中,不少网友称学校与企业有利益上的牵扯,认为学生实习工资低,是因为部分工作报酬被学校私扣。黄振杰对此坚决否认,“企业为我们学校提供学生实践的平台,实习报酬由企业方直接发放给学生,绝不存在校方私扣的情况”。

网友热议 

质疑学校贱卖劳力VS鼓励学生多吃苦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反映每天实习工作12小时一事,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网友的看法也是两派针锋相对,一派认为学校此举无异于把学生当廉价劳力出卖;另一派则认为高职学生如果连这种苦都吃不了,那以后难有发展的空间。

  在网友热议的同时,在网络刊发、转载时,误将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简称为“漳州职院”,引起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不满。后在本报及时通报下,多数网站已将简称改为“漳城职院”,在此向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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