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展专项整治8月20日起全市餐饮场所 禁用醇基液体燃料

闽南日报   2017-08-12 10:07

­  8月11日,记者从全市醇基液体燃料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获悉,8月20日起全市餐饮场所禁止使用醇基液体燃料。

­  副市长陈水树出席当天的会议,强调下阶段整治工作务必做到“三个到位”。认识要到位。充分认识醇基液体燃料具有燃点低、易自燃、会爆炸的特点,危险性极大。责任要到位。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部署整治方案,建立“每日一报”制度,严格督促落实;各部门要履职尽责,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排查整治,对8月20日前未能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业停产整改。措施要到位。紧抓源头,追本溯源,深入排查非法违法生产、储存、销售醇基液体燃料的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大查处力度,彻底切断非法运输线;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将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场所列为“九小场所”重点整治对象,依法查处;加大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渠道普及醇基液体燃料在储存、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害,多措并举推进全面整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郑来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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