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4S店被罚2.5万元

海峡导报   2017-07-19 08:10

­  近日,龙文消防大队依法对一家4S店存在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25000元的处罚。

­  龙文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漳州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4S店负责人立即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

­  同时,执法人员及时对被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教育,讲明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该单位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王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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