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畅水清澈岸绿景色美 河长制在漳州全面推开
●全市共设市县乡三级河长189名,设立河长公示牌485个
●市县乡三级共登记河流414条,建档930份
●市河长办现已下发案件督办单34件,成功办结31件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蔡柳楠通讯员黄欣)今年来,我市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统筹协调”等基本原则,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让每条河道都有专人负责、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地见实效,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富美新漳州。
经过整治,市区九十九湾闽南水乡圳头村示范段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记者 游斐渊 摄
一河一长
各级河长已全部到位
自3月8日《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全市各县、乡在3月下旬全部制定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并确定各级河长河段长名单。目前,我市共设市县乡三级河长189名,已全部到位,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河长公示牌485个,接受社会监督。
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挂牌成立后,办公机构人员也已全部到位。目前,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设2名专职副主任、2名兼职副主任,从全市相关部门抽调18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水质组、河道组、督办组、综合组4个工作小组。市、县两级已全部成立河务管理中心。县、乡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均挂牌,共派驻工作人员1463名。截至目前,全市河道专管员已招聘798名,培训工作正陆续展开。其中,南靖县已经完成第一批专管员的培训工作。
一河一档
建档工作基本完成
为了突出各流域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我市积极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市县乡三级已完成河流名录登记,共登记河流414条;6月底前完成“一河一档”工作,共建档930份;各县(市、区)“一河一策”正在编制中,预计于9月底前完成。
同时,我市在编制完成《漳州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积极出台了市级河长制全体成员会议制度、河长制会商会议制度、河长办会商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将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考核。目前,县、乡两级均已经确定对应的制度,并试运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办公室还通过微信群报送工作进度,并每周编制《漳河简报》,发送至市委市政府、市直成员和各县(市、区)政府、河长办。
一河一治全面整治显实效
为了切实抓好督查整治工作,我市及时印发《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并下发了《全面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填报“三个全面清理”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等,全力调查流域水质现状、入河排污口流量以及工业点、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构成及具体分布。市级河长、副河长分别到各自负责的河段现场办公,制定整治方案。
3月中旬,市河长办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生态环保督查、河道清障整治行动、防汛备汛四个专项检查工作;5月份,市河长办会同效能办联合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在各级各部门的联动作战、协同出击下,目前市河长办已下发案件督办单34件,成功办结31件。同时,我市还建立了“漳州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宣传普及河长制知识,发布河长制工作最新动态,并接受社会监督、受理投诉件。目前,已成功受理群众投诉件6件,切实做到有反馈、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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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新闻网讯(记者吴静芳整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去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在当年12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和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发表2017年新年贺词中,提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再次将“河长制”带入公众视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行河长制工作,省长于伟国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上强调,让八闽大地的每一条大河小溪水体更绿、川流不息,焕发生机活力、富有诗情画意、留住乡愁记忆。
漳州作为河长制较早的推行者和实践者,早在2010年3月,市政府就下发《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长责任制的通知》,对九龙江(漳州段)、漳江、鹿溪、东溪及其支流等重点流域实施了河长责任制,并出台了相应考核办法。2014年以来,我市在重点流域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水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此次《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市正式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