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满12分 可在漳州各县市参加满分学习教育

闽南网   2017-06-29 08:22

  闽南网6月29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6月底前,漳州交警支队将把小型汽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和考试业务下放至各县级交警大队。也就是说,被记满12分的驾驶员,以后可在县市的交警大队参加满分学习教育。

  县级交警大队指龙海、漳浦、云霄、东山、诏安、平和、南靖、华安、长泰等9个大队,7月份开始实施;芗城、龙文、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暂缓。范围限定在最高准驾为小型汽车的驾驶人满分学习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满分学习教育仍须到漳州市交警支队支队报名学习。(海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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