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小型汽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和考试业务下放至各县级交警大队
长泰交警微发布 2017-06-28 17:44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厅便民服务新举措>的通知》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公安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漳州交警支队经研究,决定于今年6月底前将小型汽车驾驶人满分学习和考试业务下放至各县级交警大队。也就是说以后的满分学习教育可以在县市的交警大队学习啦!(注意:芗城、龙文、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四个交警大队暂时还未开放)
实施范围:
1.县级交警大队是指龙海、漳浦、云霄、东山、诏安、平和、南靖、华安、长泰共九个大队,芗城、龙文、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的暂缓。
2.范围限定在最高准驾为小型汽车的驾驶人满分学习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满分学习教育仍须到漳州市交警支队支队报名学习。
下放时间:
2017年6月底前下放,7月份开始,龙海、漳浦、云霄、东山、诏安、平和、南靖、华安、长泰共九个县级大队开始承担小型汽车驾驶人满分学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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