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德任副市长罗雄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梁伟新辞去副市长职务
福建日报 2017-06-26 12:51
6月26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任命张慧德为市政府副市长;
任命罗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因工作变动,接受张慧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梁伟新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吴钟夏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市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变动,免去林立辉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陈志斌的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任免了一批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个人简历
张慧德,男,汉族,福建龙海人,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福州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罗 雄,男,1962年2月出生,汉族,福建永安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福建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