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漳州市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 为期一个月
闽南日报 2017-06-21 09:38
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即日起,我市集中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为期一个月。
据悉,我市此前已对水环境进行摸底排查,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在污染企业和设障单位个人开展自查自纠。此次水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乡镇、环保局、经信局、水利局、公安局、执法局等将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推进工业污水排放整治、城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河道及水库水源地清障、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矿山治理及水土保持等,力争实现“水清、河畅、道通、安全”目标。
同时,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现场督查考核,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落实,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记者 吴静芳 通讯员 黄欣 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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