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拟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扶贫 有这些利好

海都微漳州   2017-06-20 15:13

­  近日,漳州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联合出台了《漳州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拟从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分类救治等12个方面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健康扶贫。

­  力争到2020年底前,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有所下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  《方案》还鼓励漳州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健康扶贫形式和途径,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  1

­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全面推行门诊统筹,稳步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逐步增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  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将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全面实施基本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  2

­  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  优先为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

­  以县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指导、及时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技术力量集中实施治疗,2017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重点落实好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的9种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即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  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室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

­  3

­  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  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  积极探索建立市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对口帮扶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20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  4

­  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把卫生与健康资源更多引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使3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达到“四个一”目标,即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有1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的村卫生所。

­  5

­  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  以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3个扶贫工作重点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配置仪器设备,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条件。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床位建设,按照改造和新建相结合,优先改造、扩建精神专科医院,重点扶持县级医院精神科的原则,补齐床位缺口。

­   (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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