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将复核廉租房承租资格 不符合条件或将被收回住房

漳州新闻网   2017-06-19 16:05

­  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市区保障房权限下放前已配租廉租房资格将进行复核。

­  划重点

­  ①条件均不符合的,将按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  ②逾期未申请资格复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租保障房资格,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依法收回其所承租保障房。

­  复核对象有哪些?

­  要如何提交复核材料?

­  往下看~

­  复核对象 

­  2014年权限下放前已配租在益民花园、惠民花园、惠民花园二期等保障房小区,并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的廉租房承租户。

­  复核方式  

­  ①领取表格地点:

­  在规定期限内到保障房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领取,登陆漳州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zzjs.gov.cn/-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载中进行下载。

­  ②提交材料:

­  《漳州市区已配租保障房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及表格填报说明中注明需提供的材料。

­  ③受理申请时间、地点:

­  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18日。

­  具体安排如下:

­  1、惠民花园一期、二期承租户交件时间为6月19日-7月4日,地点在惠民花园二期10号楼物业管理处;

­  2、益民花园承租户交件时间为7月5日-7日,地点在益民花园经济适用房小区1号楼物业管理处;

­  3、未及时在上述时间提交材料的,可于7月10日-18日期间到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一楼我局住房保障科交件。

­  以上收件时间均指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  注意

­  ①符合廉租房续租条件的家庭仍按廉租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

­  ②不符合廉租房续租条件、但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可转为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签订租赁合同或办理退租手续;

­  ③均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  ④逾期未申请资格复核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续租保障房资格,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依法收回其所承租保障房。

­  来源:漳视新闻  漳州市住建局网站

­  漳州新闻网

­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适老化产品“焕新” 漳州最高补贴万元
  • 漳州海警查获走私冻品100吨
  • 国寿寿险漳州分公司:金融赋能“以书换蔬”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