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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自建房儿女拒签字老人一纸诉状要分家

2012-11-07 08:0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1月7日讯 想要卖房却被子女拒绝,还因此被买主告上法庭,老洪愁了,又把8个子女告上法庭要分家。

  老洪,79岁,东山铜陵人。因年老多病又无经济来源,老洪将他的自建房以44.5万元卖给陈某夫妇,加订金及首付款,陈某已先行支付24万元。由于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俩的名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虽说老伴已经过世,但属于她的那部分必须明确财产分割,因此过户时,必须洪老汉的子女签字。不想,老洪8个子女中有6个不同意卖房,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陈某夫妇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责令老洪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依法请求财产保全。老洪无奈之下,将8个子女也告上法院,要求分割房产。法官分析两个案件的内在联系,一方面前往房管局查询房屋权属情况,多次深入村、居委会了解老洪的家庭情况,为他释明法律,一方面联合当地居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等做8个子女的工作,了解到其中3个儿子因生活困难住在福利院时,还多次前往福利院做调解工作。

  最终,老洪放弃对老伴的财产继承权,4个女儿放弃财产继承权,由4个儿子分割母亲财产。老洪也与陈某夫妇达成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协议,陈某夫妇付清房子全部余款20.5万元,其中的2.75万元昨日送到老洪手中,其余的钱分给他的4个儿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杨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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