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获批 “门前三包”将有法可依

台海网   2017-06-08 08:16

­  《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获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漳州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正式诞生,也意味着漳州“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  按照《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是指责任人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亮化履行相应的责任要求。《规定》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区范围,确保了责任区之间不留空白。同时,将“门前三包”的责任要求具体化、标准化,明确规定责任区内不得有出店经营、乱堆乱放物品、乱停车辆、乱倒生活垃圾、损坏绿地苗木等行为。此外,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将较好地解决漳州市“门前三包”原有规范性文件效力层级较低、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  据悉,“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商铺店面前乱占道、乱悬挂、乱停放等突出问题,将推动漳州市创城、创卫工作常态化开展,形成常态化精细化城市管理模式。(海峡导报记者 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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