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漳州使用250克以上无人机须实名
闽南日报 2017-06-03 08:50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自6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该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要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记者徐镜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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