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海都微漳州   2017-05-24 17:3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推进精准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日前,漳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  1

  ­  芗城区浦南镇民政办主任吴和国、民政办干事杨泽伟在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吴和国、杨泽伟在低保金、五保金发放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浦南镇7名低保户、五保户人员死亡后仍续发低保金、五保金合计10253元;此外,2016年1月,吴和国利用职便,将不符合条件的其母亲吴某花申报为低保补助对象,骗取低保补助金合计4754元。2016年12月,吴和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泽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2

  ­  云霄县和平乡莆顶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德春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4月,李德春利用其协助县扶贫办从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材料申报、验收等职务便利,采用虚假手段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月,李德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3

  ­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党支部书记蒋惠忠骗取低保补助金问题。2005年至2015年间,蒋惠忠利用担任大地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将不符合条件的其母亲刘某娘、其妻子黄某珠申报为低保补助对象, 骗取低保补助金合计17748.86元。2016年12月,蒋惠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着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精神,紧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落地生根。

  ­  (来源:漳州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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