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立案处理3处 未整改“三合一”场所
闽南日报 2017-04-19 10:41
近日,芗城区天宝镇联合芗城公安分局天宝派出所、市管所等职能单位,针对此前“三合一”场所检查结果进行“再回头”“再复查”。
检查人员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用火用电、阁楼住宿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特别针对之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避防。此次行动共检查“三合一”场所10处,其中7处已整改完毕,3处仍未整改的已现场移交派出所立案处理。下阶段,芗城区将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整治后的“三合一”场所出现“回潮”和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建平安芗城。(林良益李峥郑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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