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维修宰外客 工商主持公道
2011-06-14 00: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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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6月12日,龙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成功调解一起船舶维修造价纠纷投诉案,为一外来船舶维修用户挽回经济损失135000元。
厦门同安区西柯镇丙洲村村民陈耀钦,于2011年4月30日与龙海市紫泥镇某船舶修造厂签订了一份船舶修造合同,由于当时厂方提供的维修工程项目报价单没有注明具体项目的价格,只有口头协议维修造价60多万元,将一艘600吨的铁壳船交由该船舶修造厂维修。
6月6日,船舶修造厂将船舶维修完工后,开出维修造价为809000元,陈先生难以接受,按照正常计费行情价格进行丈量,发现该船维修造价仅在600000左右,陈先生与厂家进行交涉,要求以实际工程丈量价格为准,遭到厂家拒绝。
陈先生交涉无效,无奈之下于6月8日走进龙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求助。
龙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接诉后,组织执法力量展开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和实际丈量发现,厂方对该船舶维修工程造价出现较大误差有:油漆差额36974元、新钢板7吨58800元、旧铁板9吨31500元、吸水部分30000元、工人工资及管理费等五项误差为157274元。
查明情况后,厂家意识到对该船舶维修工程造价出现误差的过失,表示愿意接受12315调处。经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由厂方降低该船舶维修总造价135000元,实计船舶维修工程造价67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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