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龙文非公党组织书记 有岗位津贴
闽南日报 2017-04-08 20:30
近日,笔者从龙文区非公办了解到,该区率先在全市出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对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发放岗位津贴。
《办法》规定,对于党员员工担任的兼职书记,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7人以内的,每人每月给予300元基础津贴;7人及以上的,以7人为基数,每增加10名党员,每人每月基础津贴相应增加50元。若其所在党组织被授予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的,每月再相应按1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津贴;对于公开招聘的专职党组织书记,参照省委组织部“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标准,每月固定发放1800元基本工资,并参照兼职书记享受基础津贴和奖励津贴;对于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的党组织书记,若其所在党组织被评为四星级、五星级,且个人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分别对应给予发放年终奖励4000元、5000元。
另外,《办法》还注重政治激励,优先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杨志慧曾荣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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