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不查酒驾?他连喝两场酒后开着危险品运输车上高速被查
这几天,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加大清明节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在古雷港出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昨天上午9:19分许,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粤V0***3危险品运输车慢悠悠地驶来,驾驶员神情紧张,民警凭经验判断该车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于是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
一打开车窗,一股酒味迎面扑来,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喝酒,驾驶员蒙某回答早上没有喝酒,还说交警怎么那么早就上路,清明节还没到啊。
于是民警将危险品运输车引导至安全检查通道作进一步检查。随后,民警对蒙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面对酒精测试结果,蒙某一脸懵逼,脱口而出:“昨天晚上喝的酒也能测出来啊!”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原来蒙某昨晚七点至九点在朋友家喝酒,喝完后回家休息;当晚十点左右,又被朋友邀去喝第二场酒,一直喝到当晚十二点左右才散场回家休息。
今天早晨六点起床后,自以为酒量了得,清明节前交警应该不会严查,于是怀着侥幸的心理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车内运输民用液化气)从广东铁铺上高速公路,将液化气运输至古雷港。
民警对蒙某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面对处罚,蒙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不再酒后驾驶……
高速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喝酒后,驾驶员的方向感、判断力和遇到突发情况作出反应会延迟,极易造成碰撞护栏、刮擦、追尾而车毁人亡。
蒙某驾驶的危险品运输车一旦发生事故极可能引发泄漏或爆炸,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敬请广大驾驶员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平平安安出行,快快乐乐回家!
(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林伟镇 陈朝辉 徐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