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信用卡疑被异地取现 银行:凭密取现视同本人交易

闽南网   2017-02-06 22:51

  闽南网2月6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日前,漳州市民张女士反映,她本人在漳州,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在身边,却在福州被取现两次共5000元。她多次向该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反馈投诉,最终工作人员回复,交易为凭密取现交易,根据领用合约,交易视同本人交易。张女士认为,该银行应为这两笔钱负责,承担相应损失。

  涉事银行客服工作人员回复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他们已联系张女士协调处理此事。律师认为,若张女士所阐释事实成立,银行需承担相应责任。

市民:卡在身边却被异地取现5000元

  据张女士介绍,2016年12月9日,她一位莆田的朋友信用卡被盗刷9000多元。因自己和这位朋友同时在福州办理某银行的信用卡,她心生疑虑,11日便到网点修改所绑定的电话号码并查询消费情况,才知自己的信用卡在福州一ATM机上被取现两次,分别为2500元,加上手续费200多元,共计5200多元。当时因所绑定的手机号码已不在使用,没能及时收到取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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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张女士的信用卡在福州一ATM机被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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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1日,张女士向某银行的公众号反映遭遇

  发现信用卡被异地取现后,张女士冻结该卡,并多次拨打该银行客服电话反馈投诉,也通过该银行官方公众号反映该问题。

  12月13日上午8时43分,涉事银行客服短信告知张女士,关于两笔2500元的交易对方行回复为:交易时间:2016-12-06,23:52:16、23:52:43;商户地址:建设银行城南广场分理处福州五一南路186号-12;终端号04910597。

  张女士介绍,涉事银行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需在漳州消费,证明卡在她本人身上,她依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了消费,不过此时卡已冻结,无法打印消费凭证。电话里,工作人员还建议她报警。12月30日,银行客服短信回复说,她所质疑的两笔交易为凭密取现的交易,根据领用合约,此交易视同本人交易。

  被异地取现的这两笔钱最终视同本人交易,张女士不能接受。她认为,卡在她本人身上,出现异地取现情况,是该银行的责任,银行是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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