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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揭露漳州不劳而获众贼相

2012-09-27 08:3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9月27日讯 下面要说的这些人,作为窃贼,他们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不劳而获,偷偷窜进别人的家里,把别人存放的钱财,装进自己的口袋里。虽然贼相各不同,但他们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有的当场被抓,有的躲进厕所被揪出,有的逃了七八天还是被逮到,他们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吃窝边草的贼潜入工友的宿舍

盗走工资逃8天

前日,龙海警方以李某华涉嫌盗窃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9月15日中午,在龙海榜山某机砖厂打工的高某回宿舍时,发现工友李某华慌慌张张从他宿舍跑出来。高某一边责问李某华在干吗,一边进宿舍查看,发现自己放在抽屉的5900元工资丢了,赶忙追出去。而此时,李某华已骑上高某的摩托车逃走。

龙海警方立案后,于9月22日在厦门湖里一家菜馆抓获李某华。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不被轻罚的贼入室盗窃偷80元

一审判拘役4个月

昨日,龙文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7月7日,赵某来到龙文朝阳镇后店村黄某住处,撞断窗户木质栏杆后进入室内,偷走80元。后因黄某回家,赵某逃出门外,被村民抓获。

法官表示,赵某的盗窃金额虽然不大,但《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规定为“行为犯罪”,入刑将不再受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以往入户盗窃、扒窃等,因为数额未达刑事立案的标准,只能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罚,一般都是拘留几天,打击力度比较小。但入户盗窃的危害性是不可估量的,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

下面的这起案件,正好印证法官说的话。去年12月29日凌晨,熊某窜至芗城区姜某的出租房,正在翻箱倒柜搜索钱财时,租户姜某恰好回家。熊某见状赶紧逃跑,并从厨房拿走一把菜刀,被姜某追上后,拉扯中持刀砍伤姜某头部。因持刀致人轻伤,熊某的行为已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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