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市区存量房屋交易基础价格重新调查修订 下月起实施

海都微漳州   2017-01-23 16:21

­  近日,芗城区政府批转了区物价局《关于修订芗城区市区存量房屋交易基础价格实施意见》。

­  《意见》对2013年11月份制定的芗城区市区存量房屋交易基础价格重新调查修订,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一年。

­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  存量房屋基准价格是一个地区房产交易价格高低的参考,是一个权威的指导性价格。

­  具体请猛戳下图

­  备注:

­  1、楼房层次价格调节系数:

­  ①多层住宅(楼梯房):总楼层为8层以下的,1-5层每层递增5‰,6-8层每层递减5‰;总楼层为6层以下的,1-4层每层递增5‰,5-6层每层递减5‰。

­  ②高层住宅(电梯房):3-顶层,每层递增6‰。

­  2、楼房朝向价格调节系数:最靠东楼房增1%;最靠西楼房减1%;中间为0。

­  3、砖木结构统一定为2200元/㎡

­  4、属本表范围之外的交易,建筑类型为高层的,基础价格按4000元/㎡计算;建筑类型为多层的,结构为框架的,基础价格按3500元/㎡计算;建筑类型为多层的,结构为砖混的,基础价格按3000元/㎡计算。

­  5、柴火间基础价格按所属商品房屋基础价格50%计算。

­  6、除闽南批发市场和新城综合大市场之外,芗城区市区其他专业批发市场商住楼住宅部分基础价格:3800元/㎡.

­  7、有关楼房结构定义:

­  (1).挑高房:层高4.3米以上为挑高房。

­  (2).夹层计算:夹层高2.2米(含)以上计算全面积;

­  夹层高1.2米(含)至2.2米计算1/2面积;

­  夹层高1.2米以下不计算面积。

­  8、个别楼盘因特殊情况,波动较大,需要微调的,税务机关可另行向物价部门提出商定。

­  9、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的需要,对存量房屋交易基础价格适时调整。

­  10、本表基础价格只作为税务部门核定二手房交易计税依据,不作其它用途。

­  海峡都市报记者 戴江海 综合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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