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差点变毁容 消费者获赔近万元
2011-06-08 01:4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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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去美容,不但没成功,脸上还出现皮肤红肿等症状。昨日,在工商局和法院共同监督下,金女士获赔9250元赔偿金,这也是芗城区工商局与区人民法院实行“诉调衔接”后的首起成功案例。
今年5月份,金女士因脸部皮肤过敏到市区一美容院花了近两千元进行美容修复,几天后,过敏症状非但没有好转,还出现皮肤红肿,她怀疑是该美容院护理不当。
金女士索赔1.36万元,遭到拒绝,求助芗城12315。
芗城12315及时与芗城区人民法院联系,适时介入司法调解,实施“诉调衔接”。
芗城12315召集双方调解,最终确定金女士所述情况基本属实,调解达成协议:经营者一次性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9250元。芗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该调解结果予以确认,并监督双方当场履行协议。
去年12月15日,芗城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意见(试行)》,其中第六条规定:“对于简单的消费纠纷一般由芗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芗城区12315投诉服务台)调解,出具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芗城区人民法院确认,并出具调解书,赋予法律强制执行力。对于标的较大、情节复杂、争议较大的消费纠纷可由特邀调解员调解,指导员予以指导,也可由法官直接予以调解,由法院直接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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