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在漳州市区违规停放电动车也会被拖走!
漳州新闻网 2016-12-14 18:40
汽车违规停放阻碍交通,无法联系到车主被强制拖离的情况你们肯定都见怪不怪了...
如今,没想到电动车也......是的,如果你是这样停电动车的话...
违规停放于机动车道,阻碍了机动车通行。那么,很有可能是被交警部门拖离了......
2016年12月5日开始,芗城交警针对辖区商圈路段(重点路段:沃尔玛、中闽百汇)违规停放机动车道,阻碍机动车通行的电动车开展整治行动,一旦发现该违法行为,并无法联系车主驶离的,一律进行拖离。
请车辆被暂扣的车主带上相关证件到辖区中队接受处理。
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相关处罚:
违法行为代码:20152
违法行为名称: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违反义务条款:法第59条
处罚依据:省办法第64条
罚款标准:20元
芗城交警提示
为了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请自觉遵守法规,将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车线(白线)内,或是附近停车场内。
违停于机动车道,不仅阻碍了机动车通行,更加大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来源:芗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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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沈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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