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醉汉进加油站 无视"严禁烟火"非要点火抽烟

2012-08-27 17:26 来源:海峡导报 0

家住漳州市漳浦县深土镇近院村的周某,无视加油站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的规定,非要用打火机点燃香烟。24日,他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事发于2011年6月11日19时许,周某在自家喝完酒后,骑着摩托车去接妻子回家。途经某加油站时,就进加油站加了60元汽油。

在等待加油的间隙,周某掏出香烟和打火机准备点烟,加油站工作人员制止,但周某说:“没事,我点看看,起火了我来负责。”

之后,加油站老板出来抢下周某的打火机,才得以制止。见周某一身酒气,老板随即向深土派出所报警。(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杨媛 黄雅婷)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3月内2次酒驾被抓 漳州"醉翁"被吊驾照拘留7天
下一条:81岁翻译家罹患帕金森 苦寻"门板记词""传音人"
24小时新闻排行榜